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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法律 硕士 专业学位 研究生 入学联考综合考试试题答案
第一部分 法学基础理论
一、名词解释
1、公法:是指国家或国家与个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行政法、组织法、 财政 法、刑法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源于古代罗马时期,一直沿用到今天的欧洲大陆法系。
2、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西方社会存在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二、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三、论述题
法的形式特征是区别于其他事物和现象的征象和标志所在。包括四个方面: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1、法律具有规范性:法律具有概括性,可以反复被适用;法律具有效率性,作用是高效率的。
2、法律具有普遍性。法律在一国全部地域范围内对一切人和组织发生效力。
3、法律具有利导性。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
4、法律具有强制性。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5、法律具有程序性。法律的强制实施都是通过法定时间和法定空间上的步骤和方式而得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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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宪法学
一、名词解释
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组织形式。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大类。我国属于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2、平等权: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含义如下:(1)守法上的平等,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2) 司法 上的平等,任何人的合法利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3)反对特权,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二、选择题
1、A 2、D 3、ABD 4、AB 5、A 6、D
7、AB 8、C 9、A 10、ABC 11、D 12、B
三、分析题
(1)某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营运性出租车收费问题的规定》属于在其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命令。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权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 管理 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但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3分)
(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因此,赵某认为市政府的行政命令违法,有法律所规定的诉愿权。(2分)
(3)根据我国宪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而无权审查并撤销人民政府的行政命令。(1分)我国宪法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决定和命令有权变更和撤销。(2分)因此,法院告诉赵某向省政府和人大反映情况是符合宪法法和法律规定的。因为省政府是市政府的上级行政机关,领导和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有权监督行政机关工作,(1分)赵某应当听从法院的司法建议,采用正确合法的途径反映情况,解决问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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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一、填空题
1、天讨 天罚
2、八议 官当
二、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单项选择题
1、B 2、C 3、C 4、C 5、A 6、C 7、B 8、B
四、名词解释
1、唐律疏议: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高宗命长孙无忌讳等人撰定律令,完成12篇500条的《唐徽律》。第二年又完成“律文”的疏议工作,作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并将疏议附于律后,颁行于全国,称为《永徽律疏》。后被称为《唐律疏议》。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代表性法典。其特点:①礼法合一; ②科条简要、宽简适中;③用刑持平;④语言精练准确,立法技术高。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影响:高度的成熟性、典型性、代表性,影响宋元明清的法律;对东亚各国的影响: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影响到朝鲜的《高丽律》、日本的《大宝律令》、越南的《刑书》等。
2、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 司法 民主的崭新形式。1943年,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的马锡五同志通过巡回审判,及时纠正了一些错案,解决了缠讼多年的疑难案件, 被称为 “马锡五审判方式”。特点是:①实事求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②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审判与调解相结合,司法干部与人民群众共同断案;③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依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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