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自考 | 中考 | 高考 | MBA | 考研 | 成人高考 | 报关员 | 导游 | 司法 | 计算机 | 会计 | 英语 | 医学 |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法律硕士 | 建筑工程 | 留言 | 
最新公告:     本站一直领先的专注于考试的网络媒体与服务平台,请大家互相支持!  [admin  2006年9月7日]        
 
您现在的位置: 试卷下载网 >> 会计 >> 会计职称 >> 中级职称 >> 文章正文
 
 
 
最新推荐 更多内容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更多内容
2006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经济法》练习第2章           ★★★
2006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经济法》练习第2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试卷下载网更新时间:2006-10-20 0:24:39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委托乙管理企业事务,授权乙可以决定20万元以下的交易。乙以A企业的名义向丙购买30万元的商品。丙不知甲对乙的授权限制,依约供货。A企业未按期付款,由此发生争议。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
  B、乙仅对2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A企业向丙购买商品的行为无效
  C、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甲向丙出示给乙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丙只能要求乙支付
  答案:A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下列各项中,适用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是( )。
  A、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B、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C、合伙制医生诊所
  D、由3个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的合伙制水果经销站
  答案:D
  解析:《合伙企业法》适用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的合伙企业;采用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生诊所,由于归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不适用于《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企业,仅限于以自然人为合伙人的企业,不包括企业法人之间的合伙型联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人之间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其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原则是( )。
  A、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B、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C、根据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大小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答案:A
  解析: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损益分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与出资比例无关。
4、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同意,该继承人从( )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格。
  A、全体合伙人同意    B、依照合伙协议约定    C、法院裁定    D、继承开始  
  答案:D
  解析:以继承开始之日起,该继承人即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5、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 )。
  A、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B、2/3以上合伙人同意
  C、经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D、经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人一致同意

  答案:A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 [2] [3] [4] 下一页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